「香港共享創意」成立了!
隨著「 香港共享創意」在10月25日(星期六)成立,中國香港成為全球第五十個司法管轄區引進「共享創意」版權制度,香港進入促進教育和創意的新紀元。這個民間組織得以成立,得到多方襄助:香港大學新聞及媒體研究中心主持這個項目,參與其事的有法律教授李亞虹及李雪菁、籌備委員會主席黃平達、項目主任Haggen So,以及來自教育、藝術、商界和非營利團體的義工。(參與義工名單)
「香港共享創意」成立典禮在兆基創意書院舉行,主題是教育、青年和藝術。「共享創意」創辦人萊西格教授和總幹事伊藤穰一親臨主禮發表演說,香港義工簡報和討論「共享創意」條款如何應用於不同文化範疇。教育界人士可以合法分享、翻譯和改編教材課件;音樂家講述靈活的援權條款如何鼓勵音樂創作和創新;民間記錄錄像製片人討論「共享創意」條款方便社會活動份子和非營利團體發放和分享公眾關心的議題。香港博客社群踴躍參加討論等待已久的本地化「共享創意」援權條款;有多位博客已採用國際版本的「共享創意」條款,現在可以引用本地化條款了。香港新浪網率先推出共享創意(Creative Commons) 授權條款,方便博客選擇適用的條款在博客網誌標示。流行歌手官恩娜亦有赴會,以示支持並展示她以「共享創意」條款發表的宣傳照及屏幕相片。當日活動的場刊和參加者名單可以這裡下載。
「共享創意」總幹事伊藤穰一展望這「保留部份版權」制度在全球的發展。他正與互聯網聯盟和多間軟件及互聯網公司合作,讓創作者更方便在作品中嵌入「保留全部版權」或「保留部份版權之共享創意」的數碼資訊,無論作品在分享、複製和衍生再用時都帶有版權資訊。有了這些軟件配合,全球的互聯網用家更容易尋找「共享創意」的作品,鼓勵合法分享使用。伊藤穰一謂:『我沒有政治色彩。姑勿論互聯網的用家有各自的政治取向,越多人使用就是好事。這是我對「共享創意」的期望。』
「共享創意」總幹事伊藤穰一展望這「保留部份版權」制度在全球的發展。他正與互聯網聯盟和多間軟件及互聯網公司合作,讓創作者更方便在作品中嵌入「保留全部版權」或「保留部份版權之共享創意」的數碼資訊,無論作品在分享、複製和衍生再用時都帶有版權資訊。有了這些軟件配合,全球的互聯網用家更容易尋找「共享創意」的作品,鼓勵合法分享使用。伊藤穰一謂:『我沒有政治色彩。姑勿論互聯網的用家有各自的政治取向,越多人使用就是好事。這是我對「共享創意」的期望。』
萊西格教授應邀在10月24日利樹培梁蕙卿 傑出學人傳媒講座發表主題演講。他呼籲要停止「版權之戰」。年青一代不是為了商業目的而分享、複製、衍生音樂、錄像和照片:擁護版權派認為這是侵權犯法,而廢除版權派則提出全面取消版權。萊西格教授提出「共享創意」是中庸之道,既鼓勵創新,也保護創新。他深信要有版權才可以鼓勵和保護創新。人人都可以創新,專業人士創新,業餘人士也可以創新。版權必須要照顧兩者。他提出例子,說明「法律與社會脫節」,在美國限制了公眾人士討論國家事務的空間。他提醒香港:美國的版權法律不是好榜樣。
(註:萊西格教授提到「人人都可以創新,專業人士創新,業餘人士也可以創新」,用詞是professionals和amateurs,這兩個詞語中譯為「專家/專業人士,業餘人士」,而往往有錯覺認為業餘人士是水平稍遜。查amateur原意為a person who engages in a study, sport, or other activity for pleasure rather than for financial benefit or professional reasons,因為個人喜好參與活動,不是為了賺錢或專業原因。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