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香港共享創意」歡迎你!

共享創意(CC)是涵蓋範圍廣泛的彈性版權授權條款。傳統版權條款要麼是「保留全部版權」,要麼是無任何保護的「公共領域」。而共用創意則處於兩者之間,既方便創作者「保留部份版權」,又容許他人使用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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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香港共享創意」把「共享創意」條款引入香港,因應香港的版權法例適當修訂授權條款。

Latest Update

3C 數碼創作對話系列 - 創意,內容,社群

14 July 200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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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媒體離線沙龍:Bloggers + Creative Commons

12 June 2009

上年2008年六月,在香港共享創意還未正式成立,共享創意籌備委員會成員林藹雲和鄭斌彬跟獨立媒體合作,搞了一次「獨立媒體離線沙龍:Bloggers + Creative Commons」。整個聚會的錄影片段已經剪輯完成,大家可以在網上觀賞,或以Ogg格式下載片段。

參考資料

大家齊唱我的歌:創意共享多麼多麼的高興!
獨立媒體離線沙龍:Bloggers + Creative Commons
OpenRadio開台:Blogger Cafe報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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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意香港

3 June 2009

香港政府於六月一日成立「創意香港」,以推動創意產業發展。

本港創意產業一年約有逾六百億元營業額,佔本地生產總值的約四巴仙。最新統計數字指出,超過十七萬人從事創意產業相關行業,約有三萬二千間企業。

香港共享創意亦在尋找不同的方法來支援和服務業界。如果在這方面有任何意見,請不吝賜教,令我們可以做得更好。

參考資料:
「創意香港」辦公室正式成立

維基媒體基金會通過加入共享創意條款授權

22 May 2009

昨天維基媒體基金會通過提案,維基媒體內容將加入共享創意署名-相同方式分享(CC-BY-SA)條款授權,而同時保持GNU自由文檔 (GFDL)條款授權。有88%維基媒體社群成員在投票中表達了他們的意向,支持此提案。

這個提案能使所有維基媒體內容變得更容易被重用,也可以跟現時以CC-BY-SA條款釋出的內容兼容。當維基百科在2001成立時,可以選擇的授權條款有限,而共享創意的條款仍未草議完成,所以維基百科創辦人吉米·威爾士就選擇了GFDL條款。此條款本為印刷文檔的授權而制定,在網上重用內容時會比較麻煩。共享創意條款由2002年公佈至今已經被廣泛使用,成為網上分享內容時的常用授權方法。

經過維基媒體、自由軟件基金會和共享創意三方面的共同努力,令上述的提案得以通過,讓維基媒體內容跟兩種條款也兼容,進一步鼓勵重用和參與。維基媒體會在六月執行提案。

延伸閱讀:
Wikimedia Foundation announces important licensing change for Wikipedia and its sister projects
Wikimedia Foundation board approves license migration

我們的地圖:官塘文化與歷史

30 April 2009

我們的地圖 -- 官塘的文化與歷史
官塘將會進行市區重建,有一班有心人建立了「我們的地圖 — 官塘的文化與歷史」網站,希望用數碼技術來留住歷史,採用共享創意條款來保存數碼內容。並且透過條款來合法分享,鼓勵更多朋友來再創造和分享,激發大家的回憶和想像。以下是其中一位參與者麥海珊的分享:

朋友們,

我們很開心,可以把「我們的地圖 — 官塘的文化與歷史」作初部的發放。我們已做了兩年,也會一直做下去,至少十二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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